Wed 25 May, 2005

Source favicon01:50 數位科技與文化大革命:「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工作團隊的歷史使命(林富士研究員) » ilyagram
這是一篇由我目前所參與的數位典藏工作團隊中資深前輩所撰寫的文章。我很榮幸能夠加以轉載。 數位科技與文化大革命:「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工作團隊的歷史使命 林富士(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 引言 五年一期的「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從2002年開始執行,到目前已經進入第四年,馬上要進行第一期的成果評估,並考量是否要進行第二期的規劃。在此之時,我們有必須再次思考推動「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的原始動機。 對我來說,當年選擇加入這個工作團隊,是基於熱情,一種參與革命的熱情。我認為有一場革命正悄悄的在進行,從二十世紀末啟動,可能在二十世紀上半葉就會完結。這一場革命,是由「數位科技」所引發,但其衝擊卻不僅限於科技的層面,而是可能會讓人類文明煥然一新的文化大革命。 一、記錄與傳播 首先,人類記錄經驗與傳播文化的方式將會有根本性的變化。 人類文明的第一次突破,在於能利用大腦的記憶能力儲存經驗,並利用「語言」傳播經驗。但是,記憶的容量、準確度及恆久性都不太夠,透過「語言」所進行的傳播,其速度、範圍和效率也很有限,不過,比起大多數的生物僅能利用DNA延續其生命的經驗,人類已經相當傑出。因此,大約在數萬年以前,人類已累積足夠的經驗,開始加速其文明演化的進程。 到了距今數千到一萬年左右的時候,人類在「大腦」和「語言」之外,創造了書寫(或銘刻)的工具和表意的文字(或符號),記錄和傳遞經驗的模式又有了重大的突破。從此之後,人類的經驗可以因金石、布帛、紙張而能較長期而準確的保存下來,也更有利於文明的積累。 到了二十世紀,數位科技又讓人類記錄與傳播經驗的模式有了重大的突破。電腦的儲存空間及能力,遠非人腦及建築空間所能比擬,其準確和快速複製的能力,以及透過網際網路或數位通訊所進行傳播,無論在速度、數量、距離方面,都不是口語及文字所能比擬。而且,在這個階段,人類記錄、傳送經驗的媒材也更多元,更可以滙合成一體;無論是聲音、文字、圖像、影像都可以以數位形式共存。 當然,無論是語言、文字,還是數位科技,用於記錄、傳播文明,都各有其優缺點,彼此之間很難完全替代,對於人類社會所帶來的衝擊也不一樣。 二、知識與權力 在以「語言」為主要記錄和傳播工具的時代,擅長記誦、口說的巫師或祭司往往成為社會的主宰,因為他們的「記憶」儲存了人類生存所需的各種「知識」,他們也自然成為宗教、政治、文化這些領域的領袖。不過,相對而言,人類記誦與口說的技能基本上只有強弱之分,因此,巫師或祭司並不容易壟斷所有的知識。相對而言,這也是人與人之間較為均等的時期(因武力而產生的支配與奴隸關係除外)。 到了「文字」的時代,掌握書寫工具和書寫技能的人,通常更容易成為統治者,因為「識字者」與「文盲」之間的知識鴻溝很難跨越,只有極少數的人才能透過文字掌握人類生存的秘訣,才能充分利用人類文明的成就,進而支配其他人。這也是「精英」統治「大眾」的時代。 近代以來,隨著印刷術的進步以及教育體制的變革,各個社會「識字率」不斷提高,但是,因為貧富不均與城鄉差距,每個社會成員所能獲得的教育資源並不均等,因為「知識」所造成的社會等差依然不易枚平。 到了「數位」的時代,這樣的情形也許可以改善,也許會更惡劣。 假如「資訊科技」能和「語文」一樣,成為國民教育的核心課程之一;假如電腦和網際網路能和電視、電話一樣(或整合為一),成為每個家庭都有的設備;假如在網路世界有大量的「數位內容」免費供人使用;那麼,我們將有機會創造更為均等、公平的社會。反之,如果「數位落差」的情況更加嚴重,那麼,少數掌握數位科技與數位資源的人,將成為新時代的統治者,他們對於「非數位人」的支配和控制,將會無所不在、無孔不入。 三、專利與分享 因此,數位科技所帶來的另一個衝擊,將會是我們所謂的「專利權」、「智慧財產權」和「所有權」的觀念。在「口語」的時代,無論是詩歌、故事、神話,通常都沒有所謂的「作者」,也不知道是由多少人創作而成。可以自由流傳,也可以自由增刪改造。即使是技藝性的知識(如占卜、天文、農耕、戰爭、生育、醫療等),也是屬於群體共有、共享的東西,傳授者雖然可以獲得一些利益,但無法擁有某種技藝的「專利」。 到了「文字」的時代,所謂的「作者」的意識和概念逐漸浮現,某些「作品」會被視為某人獨特的創作,但是,其他人仍然可以自由的閱讀、傳抄、刊印、模仿,而且,社會上仍流傳著許許多多「無名氏」的作品。在近代以前,即使有些「作品」已經成為供人買賣的商品,但其價值主要是在「作品」的「媒材」本身(如書本、器物),而不是所謂的「智慧」或創意。事實上,再怎麼「獨特」的創作,必然有因襲前人的地方,必然有傳統的因子,都可以視為某個「文化體」的集體產物。 然而,到了近代,由歐美社會所發展出來的「專利權」、「智慧財產權」卻逐漸影響全人類對於「創作」權利的看法,而掌握「專利」與「智慧」的人與國家便成為時代的支配者,文化、經濟、軍事的「霸權」也因而誕生。 到了「數位」的時代,「霸權」也許會消失,也許會更強大。 由於數位科技讓「作品」的複製更簡易而忠實,讓流傳更迅速而廣播,假如不要在技術及法律上刻意設限,我們將有機會回到共創、共享的「口語」時代,「霸權」將會逐漸萎縮。 但是,如果我們仍然信守「專利權」和「智慧財產權」的觀念,那麼,人與人之間,國與國之間,財富與權力的差異將會更加擴大。 結語 面臨這樣的局面,究竟該如何抉擇,確實困難。 以最近的情形來說,美國網際網路搜索引擎公司Goole,從2004年十二月起展開建置「全球虛擬圖書館」的計畫,要將世界前五大英語世界圖書館的藏書建置為數位化資料庫,並提供收費式的搜尋與閱讀服務。此舉若成,英語國家將瞬間「獨霸」數位世界。因此,歐盟二十五國便於2005年五月在巴黎召開會議,共商大計,最後決定將歐盟各國國家圖書館的藏書也全數進行數位化,建置「歐洲數位化圖書館」。更重要的是,歐盟的數位圖書館似乎將要走「公共服務」路線,以對抗美國的「私人利益」【據《中國時報》,2005年5月22日,A14版,蔡筱穎巴黎報導】。 美國與歐盟這兩條路線,誰會勝出,尚未可知。但是,強權畢竟是強權,他們已共同意識到,要在二十一世紀爭霸,必須在數位世界佔有一席之地,而其關鍵之一,就是要將既有的「文明成就」從「文字」的載體轉換為數位資料。 反觀台灣,中央研究院從1980年代就已經展開數位化「漢籍」全文資料庫的建置工作,不僅是「漢語」世界的先驅,也是全世界數位化工作的先行者之一。中央研究院的「漢籍」全文資料庫,無論在質或量方面,都曾經長期領先世界各國。但是,受限於經費,最近幾年,至少在量方面已逐漸落後於中國大陸。即使政府從2002年開始正式啟動「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但每年的經費不過數億新台幣,又要讓九大機構和數十個公私立單位同時進行各種文物、資料的數位化,所能建置的資料庫,論規模及企圖,都難以和歐美國家相比。 假如我們的政府和民眾不能體會到「數位典藏」將會帶來革命性的影響,假如我們再吝於投入更多的物資和心力於數位化的工作,那麼,在不久的將來,我們將會在數位世界裡淪為原始部落或奴隸。 我們不必爭霸,也不要爭霸。我們只是為了生存,為了有尊嚴的生存。我們一定要數位化。我們的工作團隊是為了帶領台灣參與這一場文化大革命而拼命。
Source favicon01:20 Richard Stallman in Sinica » ilyagram
Copyright developed in the age of the printing press, and was designed to fit with the system of centralized copying imposed by the printing press. But the copyright system does not fit well with computer networks, and only draconian punishments can enforce it. The global corporations that profit from copyright are lobbying for draconian punishments, [...]

Tue 24 May, 2005

Source favicon23:26 換發身份證與全民指紋資料庫之疑慮(李德財院士) » ilyagram
在工作忙碌之中,實在沒有心力去跟隨台灣媒體對於倪夏的狂熱。但是總也有時刻反省自己是否已經都脫離社會太遠?接下來我將貼出兩篇文章,都是工作環境中敬佩的研究員在工作之餘提筆論述,將自己的終極關懷(ultimate concern)與社會結合的例子。也算是期許自己不要埋在象牙塔的沙堆中,遺忘了社會。 換發身份證與全民指紋資料庫之疑慮 李德財(中央研究院院士,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所長) 2005年5月15日 最近因為內政部要換發國民身份證,對於是否要按捺指紋一事,弄得沸騰一時。行政院以「依法行政」為由,堅持如期實施。引發了不少爭議。 其實,行政院曾經提送戶籍法第八條修正案,要求刪除按捺指紋的規定。早在2003年4月7日立法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戶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當時的立法委員陳其邁、蔡煌瑯、徐中雄等39位委員也對該法條規定提出了修正案(詳立法院公報第92卷第25期)。不過迄今戶籍法第八條尚未完成修法。據此,內政部正規劃於今年7月1日國民身份證換發的同時,「依法」要求全民按捺指紋並錄存。 據報載,針對這項措施,不但行政部門(例如內政部與研考會),還有總統府與行政院,看法不一致(「換身分證捺指紋 政院「拔刀」攔阻」),民間輿論(「大家一起來拒按指紋」)也有不同的聲音。支持者多以科技已經成熟,可以利用指紋辨識系統協助犯罪偵查維護治安,有助於災害事件中受害人的身份辨識等。這些「正面」的好處,雖然不盡然如此,我們大致表示某些程度的「認同」。過去有不少個案顯示指紋有助於破案,但這些個案只證明了『前科犯』指紋資料庫之好處。前科犯指紋資料庫和全民指紋資料庫之間,是有很大落差。即使法律明確規定警察可隨時查詢和利用,全民指紋資料庫能夠比目前已有的前科犯指紋資料庫多帶來多少邊際效益?是否真正能夠達到打擊犯罪?重大犯罪現場都會留下清晰可辨識的指紋嗎?警政署會因為有了指紋資料庫,就能夠有所作為,將一些懸疑之重大刑案破案嗎?層出不窮的詐騙案會因全民按捺指紋而煙消雲散嗎?我們能收錄到偷渡客的指紋嗎?他們不會構成治安的隱憂嗎?如果說,這些問題都得不到正面回覆的話,那麼,究竟什麼叫做全民指紋資料庫可以改善治安呢?我們對於把維護治安與建置指紋資料庫「劃上等號」之論述抱持保留的態度。 而建置全民指紋資料庫的「負面」論點,其可能帶來的後患,更值得我們深入探討。由於這是屬於全民的「生物特徵」資料,是無法取代的。一旦有資料管理上的「漏洞」,或資料安全的保護措施不當,遭人複製盜用,所造成的後果,可能不是我們可以想像,其法律責任也不是政府可以承擔的。用公權力強制要求按捺指紋除了有違反人民基本人權之虞以外,我們在此提出一些看法,請主事者慎重考慮。 一、指紋資料庫控管問題。 2004年的蕭榮祥案牽涉到警察、海巡人員、還有電信業者集體盜賣客戶資料。媒體和社會才警覺到我國在個人資料保護上有嚴重的漏洞。接踵而來的2005年假退稅和假綁票等詐財案層出不窮,這些詐財案都肇因於個人資料外洩,讓歹徒有機可乘。由於保護個人資料的觀念和作法不足,業者在個人資料管理上有漏洞,社會付出了相當慘痛的代價。 資訊安全科學的研究早就指出,人員的管理問題,是資訊系統的安全罩門。再縝密周詳的資安系統,也難以因應人員的管理失當,更何況資訊人員、資料管理鬆散的單位呢?2004年資訊安全科學一項重大的消息,是一套幾乎所有系統都賴以保護資料安全的機制,被中國山東大學的幾位學者破解!這項消息令全世界的資訊安全人員,人人自危。是否能有絕對安全的資訊保密系統的問題,也在資訊學術社群當中,引發相當多的討論。 政府透過公權力蒐集全民指紋資料並建檔,就附帶有責任必須要承擔管理風險,絕對不能流失。政府主管單位(例如健保局全民健保資料之保管),或者持有人民個人資料的民間單位(例如電信業者、金融證券業者)對於個人資料的管理能力不彰,全民對資料的保全沒有絕對信心。身份證件資料遺失,可以補發,指紋特徵資料如果流失被盜用,如何補救?透過公權力蒐集的資料流失,保管不當的法律訴訟,政府如何承擔?資料管理問題除外,政府對於資料庫系統之安全、資料本身之保密,資料透過網路傳輸之安全等措施是否具備齊全? 二、身份證資料、指紋資料之使用問題。 身份資料、指紋資料一旦建立電子檔,其建置、使用理當遵循「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使用規範。我們個人資料保護法雖然通過有年,但是落實的情形卻是非常不理想。甚至政府單位也「違法」。「戶政司」掌管的戶籍資料,其目的原本是戶籍行政管理,何以警政署可以任意拿來協助處理犯罪偵查?電信業者的通聯記錄,都得經過法院授權,才能交給警察單位,更何況是全民指紋資料庫?在沒有訂定指紋資料的使用規範,沒有配套措施之前,就強制要求全民按捺指紋並「錄存」,令人質疑其適法性。如果以後政府部門,甚至民間金融單位,由於有指紋等生物特徵資料可以作為身份辨識,考慮將其納入處理業務的認證資料之一,要求民眾繳交指紋資料做身份確認,就像現階段要求民眾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的案例,比比皆是。萬一資料保管不當有流失,仿冒、盜用的情事必然發生。甚至犯罪集團也可能為了盜取「指紋」資料,而有「砍手指頭」的犯罪傷害行為,這絕對不是內政部強制要求全民按捺指紋所預料的到的!是否還有其他預想不到的使用行為,我們不得而知。但是這種讓無辜百姓受害的風險,政府如何承擔? 三、失智老人協尋、性侵害防制、犯罪偵查、失蹤人口協尋,飛機失事等重大災變受害人員身份確認等與指紋關係。 這些事務要使用指紋資料,也必須立法明確授權,而且也必須遵守比例原則,不應該強制全民指紋建檔。即使立法,也應該讓百姓充分擁有自主選擇權,選擇是否願意提供個人指紋資料,以利意外事件的處理。讓民眾有自主選擇,是民主法治國家尊重人權的基本觀念,我們希望政府建立此一機制,明訂指紋等生物特徵資料之使用辦法,讓民眾充分自主。 結語 我們對警政署和內政部維護治安和維護弱勢同胞的權益等目標所做的努力感到佩服與欣慰,但是對於警政署和內政部官員屢屢對媒體誇大全民指紋資料庫之效益的作為感到很不以為然。身為一個科學家,我們必須指出,在訂了「打擊犯罪,維護治安」的目標之後,就得接著明確訂出績效指標。例如,降低犯罪率和提昇破案率。我們不曾見過內政部就建置全民指紋資料庫這項手段,如何有助於提昇這些績效指標,提出明確的證據。利用指紋辨識之高科技系統,固然可以完成身份辨識,進而帶來「便利性」與可靠度。但是,其前提是我們的指紋資料庫建置必須完整,指紋辨識系統不會誤判。我們憂心的是,指紋是無法更改的「生物」特徵資料,但是科學卻證明它可以輕易地被複製,並騙過為數眾多的指紋辨識系統。也就是說,有心人可以誤用或濫用別人的指紋,卻讓老實單純的老百姓背負後果。我們籲請行政院,除了注意到手段的正面效益,也要弄清楚手段的負面代價。在配套措施不完整的情況下,貿然執行此一「法律」,既看不到明確的效益,卻又可能帶來無法彌補的後患,主事者能不慎乎? 附錄:目前戶籍法相關規定 戶籍法第八條規定「人民年滿十 四歲者,應請領國民身分證,未滿十四歲者,得申請發給。依前項請領國民身分證,應捺指紋並錄存。但未滿十四歲請領者,不予捺指紋 ,俟年滿十四歲時,應補捺指紋並錄存。請領國民身分證,不依前項 規定捺指紋者,不予發給」 戶籍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依本法第八條規定捺指紋,應以全部手指捺印。但無手指者,不在此限。」 延伸閱讀 台灣人權促進會(http://www.tahr.org.tw )
Source favicon22:57 Yahoo! on AdWord » Jan's Tech Blog
今晚看自己的Tech Blog时,发现Yahoo! Small Business也有在Google卖广告。如下图: 它所结连的网页就是这个。 这条广告的结连,最初会到访一个www.jdoqocy.com的Domain,然后再转几个Domain才正式到达Yahoo! Small Business Web Hosting的网页。有趣!...
Source favicon22:44 Firefox 1.1 Alpha » Jan's Tech Blog
有兴趣帮手测试Firefox 1.1 Alpha的话,不妨到此下载: Windows版 Mac版 Linux版 [ via Asa ]...
Source favicon22:20 l-visiit [Flickr] » 互联教育体系-博录(CES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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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favicon21:38 Technorati的标签数量统计数据 » CNBlog: Blog on Blog

来自Sifry's Alerts的报道“100万个不同的标签,1400万则含标签的网志贴

technorati是在今年一月17日才推出标签追踪服务的,到今天也不过4个月,这么短的时间能够汇聚这么多数量的标签和相关的日志,可见标签的使用已经可以算是深入人心了。

恭喜下。

不过这100万个标签的数量让我心生疑惑,有那么多么?如果真有的话,从folksonomy的角度来说,是好是坏?

Source favicon20:28 多么教育人的小故事啊 » 车东[Blog^2]

一个出家人在旅途中,碰到一个不喜欢他的人。连续好几天,好长的一段路,那人都用尽各种方法侮蔑他。最后,出家人转身问那个人:“若有人送你一份礼物,但是你拒绝接受,那么这份礼物是属于谁的?”那人答:“属于原本送礼那个人。”出家人笑着说:“没错。若我不接受你的谩骂,那就是你在骂自己?”

Source favicon20:05 多媒体RSS阅读器:MediaTuner » WebLeOn's Blog
MediaTuner是一个刚刚推出的RSS在线阅读器,它的界面全部采用了Flash技术,看起来非常的酷。 (Via PRWeb) 如果只是外形好看,那并不值得一提,不过MediaTuners正如其名,还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多媒体RSS阅读器。通过Flash技术的帮助,MediaTurner可以在RSS阅读器中直接播放Podcast和Videoblog等多媒体内容,包括PDF,BitTorrents等80多种格式都可以在MediaTurner里面直接打开。 MediaTurner是一个名副其实的RIA(rich internet application),不过似乎太过超前了一点,反而让习惯了HTML的我有点不习惯了。可能,只是在多媒体播放部分才使用Flash会更让人接受一点。
Source favicon16:15 Firefox 1.1 Alpha » WebLeOn's Blog
Mozilla.org终于释出了Firefox 1.1 Alpha版的candidate builds(Via Asa Dotzler)。这个版本的内核已经是Gecko 1.8b2了。这个新版本包含了大量的改进,具体的改进内容可以查看Mozilla的介绍: New Browser Features New Web Developer Features New Extension Developer Features 以下是这个最新测试版的下载地址: For Windows For Mac For Linux
Source favicon13:00 Links for 2005-05-23 [del.icio.us] » 互联教育体系-博录(CES Blog)
Source favicon10:07 0385509650 [Flickr] » 互联教育体系-博录(CES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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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l Garreau's provocative new book, RADICAL EVOLUTION, is divided into different scenarios. One that he calls "Heaven" is largely the vision of Ray Kurzweil, one of the founders of modern assistive technology.

Kurzweil imagines a future where the positive aspects of the new technology are available freely to everyone, allowing each of us to customize our own selves to the point where immortality --- or complete spiritual freedom from the body, if that's what you want --- is more than a promise or a legend or a fable.

Countering Kurzweil's vision are the prophets of doom, led by Silicon Valley pioneer Bill Joy, who worry that unrestricted experimentation with self-replicating nanobots could result in the entire planet --- you, me, and everything around us, right down to the core --- turned into food for invisible, ravenous robots. This "grey goo" nightmare is cataloged by Garreau in his "Hell" scenario, along with other dystopias of the "Brave New World" variety.

Source favicon09:57 V20055151659303 [Flickr] » 互联教育体系-博录(CES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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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favicon08:06 误会,伤痛,恕道 » 语言的边界


        Alexander Platz, Berlin, 1. May 2005


148双层巴士一颠一簸。绮达?玛梯尼?琼玛?牛虻?蒙太尼里大主教?愿是玛梯尼。刘小枫替玛梯尼说话,于我,吹面不寒,凉入骨髓。

误会是生命的自然状态,走出误会才能转入生命的自在境地。人只能在谅解和赦免中走出误会编织的生命之网。谅解不是遗忘,强迫遗忘自己的受伤或不幸,等于自己的受伤或不幸还在继续伤害自己。谅解伤害你的人或赦免自己偶然造成的过错,其实意味着:活着、但要记住,意味着生命的爱的意志比生命的受伤更有力量
谅 解不是说,受伤算不了什么,别人对我行的不义算不了什么;赦免自己的偶然过错,也不是说过错算不了什么,而是把我遭受的不义和不幸或我的过错导致的不幸转 交给了上帝的爱,这爱是上帝为了承负世人不能承负的苦楚在自我牺牲中付出的。人自身并不具有谅解和赦免的能力,只有在上帝的爱中,人才获得了谅解和赦免人 为的和自然的伤害的能力。能够谅解和赦免的,最终不是我们这些活在软弱的自然生命的偶然中的人,而是上帝之子基督。耶稣基督的生命就是受伤的生命,这是上 帝的受伤。上帝受伤是为了我们在生命误会中的受伤不再伤害我们的生命想象,在受伤之后仍然相信生命中美好的可能性,把个体生命身上受伤和不幸的痕印化解成 珍惜生命的意志。

薇依则 区 分悲伤与不幸,称后者为人类生活的深奥之谜。不幸,她说,“一点一点向灵魂贯注惰性毒剂,使灵魂成为自己的同谋”,……“不幸者于是安于不幸”,受不幸的 奴役。此时,(神的)爱是唯一的、终极的解救--“执着地追求着爱的人们,在不幸将他们推入的深渊中听到这个音符,从此刻起,他们就无任何疑虑。”
Source favicon07:37 Fiber Means Chep Broadband » Jeremy Zawodny's blog
Damien over on SiliconValleyWatcher writes about Verizon's pricing on their fiber connections. 5 Mbps down /2 Mbps up = $39 15 Mbps down /2 Mbps up = $49 30 Mbps down /5 Mbps up = $199 Need I say more? Other than "SIGN ME UP!" that i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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