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d by Oliver Ding
"团队博客的成功运作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随着信息类个人博客热情的不断衰减,以组团的方式更能保持长久热情,维持长期运作,也更适应目前的新形势。中文博客界曾经有过poseshow那样的团队组合,而今有煎蛋、apple4us等出色并有影响力的新兴网络编辑团队,后者相对于淡去的前人很耀眼,但是不成功的例子或许可以让我们学到更多。"
团队博客的成功运作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随着信息类个人博客热情的不断衰减,以组团的方式更能保持长久热情,维持长期运作,也更适应目前的新形势。中文博客界曾经有过poseshow那样的团队组合,而今有煎蛋、apple4us等出色并有影响力的新兴网络编辑团队,后者相对于淡去的前人很耀眼,但是不成功的例子或许可以让我们学到更多。
下文是我发布在煎蛋小组里关于之前运作失败的英文站的总结帖,后来oneoo表示对这个话题也感兴趣,于是发出来跟大家分享,同时也十分欢迎有相似经历或对团队博客感兴趣的人参与讨论。
===============以下拙文仅为抛砖引玉之用================
标题: loland 终止
以前曾经怀着美好的愿景而创建的英文站 loland 已经停止更新很长时间(现在域名是sfufoet 的blog),期间得到各位的支持跟鼓励,可惜我们还是没能坚持下来。一直没时间总结下经验教训,现在有了,如果日后有人有类似的想法不妨看看:
失败的原因:
教训:
loland 的试验只进行到最初阶段就结束了,很遗憾没能给出更深层次的经验,点到为止。
[更新1]
Sfufoet:"还有宣传方面不够吧。而且国外已经有很多优秀的 boingboing 类的博客。"
elfox: "主要是 时间 和 写作问题吧。其实 这样的blog 类似 煎蛋 boingboing 挺费时间的,每天都要更新,而且一更新就是 很多条。 工作量很大。 "
[更新2]
运做yo2栏目的oneoo: "不是宣传不够吧。我感觉大家有个相同点-人手问题。第一我们都没有支付薪金,第二我们的内容并不是成员很感兴趣的。当然我当时搞栏目已经按成员的兴趣来安排内容更新的工作了."
枣读与您相约周六,分享书、电影、音乐。今天是11月22日,杭州似乎很冷的星期六。
35岁的德国人丹尼斯·甘赛尔(Dennis Gansel)拍摄的《浪潮》是今年很受关注的电影,故事改编自1967年美国加州Palo Alto Cubberley高中发生的真实历史事件,他通过今时今日的一次高中实验课,向我们展示了在任何时候独裁统治都可能轻易复苏,让我们见识到从自由主义向独裁统治演变仅仅需要5天。看这本电影的时候,我脑子里印念着以下的几本书《乌合之众》、 《革命心理学》 、 《狂热分子》 、 《群氓之族》等,事实上,我甚至能用这些书里面的许多话来为电影的剧情做一一的注解。我试着举两例。
(1)
Marco:“你为什么这么反感浪潮?”
Karo:“Marco,睁开你的双眼吧。浪潮正在扭曲的壮大起来。”
……
Marco:“浪潮对我意义深远。”
Karo:“什么意义?
Marco:“归属感。……你也清楚,你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但我没有。”
一个人愈是没有值得自夸之处,就愈容易夸耀自己的国家、宗教、种族或他所参与的神圣事业。—— 《狂热分子》
(2) 在这门“独裁统治”课的第一天的他们学到了纪律,第二天强调了团结,第三天他们开始成为一个群体,统一了服装,有了自己的LOGO,有了自己的问候手势,对有异议的人开始攻击,他们开始把“浪潮”的标志涂满大街小巷。有个叫蒂姆的学生,从前是个胆小鬼,被同学欺负,不被家里重视,他狂热到不顾生命危险爬到高层建筑上涂鸦标志,甚至幻想出有人要文格尔老师有危险,要当他的保镖。陈祥兄在下文里提到霍弗归纳出七类容易揭竿而起的狂热群体,蒂姆明显就属于其中的烦闷者,心灵上的穷人,精神上的贫乏者,所以当最后“浪潮”发展到不可收拾、文格尔老师要解散它的时候,他才会饮枪自杀。
“对群众运动来说,“戏剧元素”大概能比任何其他方法发挥更持久的作用。毫无疑问,通过举办游行、检阅、仪式和典礼之类的活动,一个群众运动可以引起每一个心灵的共鸣。”—— 《狂热分子》
“群体中的个人不但在行动上和他本人有着本质的区别,甚至在完全失去独立性之前,他的思想和感情就已经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是如此深刻,它可以让一个守财奴变得挥霍无度,把怀疑论者改造成信徒,把老实人变成罪犯,把懦夫变成豪杰。”—— 《乌合之众》
OK,我写了这么长的引子,其实我就是想说说《狂热分子》 ,结果绕来绕去,不知道怎么绕了。花开两朵,单表一支,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陈祥怎么看《狂热分子》 。
———————正经书评的分割线——————–
《狂热分子》 :向媚俗的伟大移民
陈祥/文
页数: 204
定价: 20.0
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 2008-4
一本被视为社会学的经典之作,而作者的一生比著作更有传奇性。书的副标题为——码头工人哲学家的沉思录,作者埃里克•霍弗也正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码头工人哲学家,源于草根,长于逆境,屹立于学术精英界。父母早逝,7岁莫名其妙失明、15岁突如其来复明,境遇是如此的残酷、荒诞,长年从事于码头搬运的苦重体力活,然思想的火花就是不经意间在沉重不堪的压迫之下擦然闪亮的,造化弄人,命运女神对一个人既是抛弃又是垂青,叫人何以堪,一半欢喜一般忧伤,只差人格分裂了。
书里的论述方式很随意,出口成章,并无学术论文的雏形,可作为一部思想随笔漫记看待。风格类似帕斯卡尔的思想录或蒙田随笔集,用帕斯卡尔的名言“人是一根有思想的芦苇”来赞誉自强不息的霍弗,恰如其分,生如芦苇般脆弱,而他的高贵尊严即在于拥有思想。当然,假若你读过法国学者勒庞
早于半个世纪前写下的《乌合之众》与《革命心理学》 ,那么此书中的思想撷取不一定会使你佩服、惊讶到拍案而起的程度,就如我,只是觉得,恩,霍弗讲得很对,确实如此,至于究竟好在何处,我被更早以前勒庞的光环所倾倒。我无从而知霍弗读过勒庞没有,也许是他的坎坷经历更容易俘获我的注意力。
此书的主旨在于分析群众运动的特性,“群众运动”又是个无所不包的范畴,有政治运动、社会运动、革命运动、宗教运动、 民族主义运动等等,区分的标准多重多样。但驱动他们的那股狂热力量或者说成是吸引力,却是几千年来大同小异,一曰“对改变的渴望”,二曰“对替代品的渴望”。在朝不保夕的生活里,“我们通过把生活模式固定化去对抗深深不安全感”,借此给自己创造一个征服不可预测性的图景,有人成功有人失败,于是失意者盼望看到让他们无法适应的世界发生急遽改变,以图创造一个适合自己的环境,在这种建筑巴别塔的狂妄和狂热驱动之下,一个口号、一句话、一枚徽章就会化身无形的图腾让人信心突增,俨然真理在手,“与天斗其乐无穷”的口号应运产生。霍弗在此指出唯有经验是阻止狂热散播的一种障碍,他以保守主义下的英国为例,这使我想到顾准的那声呼喊“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
“通过认同一件神圣事业而获得自豪、信心、希望、目的感和价值感”所以群体替代了个体,说得更具体点,“信仰一件神圣事业,相当程度上是替代已经失去了的自信。”于是,按照勒庞的说法,这就是获得了一种集体心理,量变轻而易举引起质变,组成一个群体的个人也就十分不同于孤立的个人,而且集体心理完全受到无意识因素的控制,人人忘乎自我,人人失去自身,却又人人获得新生,勒庞说“断言、传染、重复 和威信几乎就是说服他们的惟一手段”,这就是乌合之众。此与霍弗的“替代”说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霍弗产生出依我看来最有诗意的思辨——“每一个群众运动在某种意义上都是一场移民”,何其是也,每个人的内心故乡都在沦陷,里尔克说,在离开村庄的路上,更多的人将死于无家可归。 纵观历史,群众运动更多的是带来社会的混乱不堪与时代的风雨飘零,最典型莫如法国大革命,血流成河之上的断头台成为九三年的悲情象征物。霍弗不忌讳直言一个群体的性格和命运是由最低劣成员决定的,这与勒庞分析“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这种集体名义下的反智主义有相通处。而雷蒙阿隆更是将法兰西知识分子易受群体裹挟走上左翼狂热道路的症状巧妙的比作“知识分子的鸦片” ,也正是对这种集体无意识的有力追问、解剖。
那么狂热群体多是以什么样的人物最先揭竿而起的,霍弗归纳出了如下七类:穷人、畸零人、极端自私的人、面对无穷机会的野心者、少数民族、烦闷者、罪犯。注意此处的“穷人”专指新近才陷入贫困的,亦即所谓“新穷人”,因为传统意义上的穷人在作者眼中是“凡是从早到晚都要为最起码生活操劳的人,不会有时间、心情去悲愤或造梦。” 而关于最后一类人,作者引用了约翰逊名言“爱国主义是歹徒的最后归宿”。
如此,古往今来的群众运动尽管多有彼此水火不容者,但其背后支撑的价值体系和运作方式却是一脉相承,在将面临幻灭后的个体生命托付给神圣伟大的事业,整齐划一的集体行动掩盖对责任缺失的畏惧,个性磨灭,集体无意识徐徐上升附身,一切罪恶与不幸就这么重复发生在向媚俗的伟大移民中。
在历史的行进中,究竟是谁创造了历史,此书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一说烙上了重重的问号,人民群众的另一面即面目可憎的乌合之众,它的对立面是卡莱尔英雄创造历史说的精英主义情结。其实我认为这场非此即彼的争论依然未走出启蒙主义下的过度理性阴影,牛顿世界与黑格尔世界是完全迥异的,后者并不存在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永恒定则,所以对启蒙运动的怀疑导出了浪漫主义,浪漫主义的结局是自由主义,这是一种对不完美生活的体谅和对多元价值的肯定。学术之精彩,正在于百家争鸣上。
———————黎叔……——————–
我已经忘了具体什么时候,印象里只记得一个巨大的身躯黑压压的过来,然后递给我一本《乌合之众》,从此以后我就怕了和黎简联系,因为每次QQ上看到,他总会执着的问一句“丫的,《乌合之众》的书评写了没”。后来枣读枣报的群都很少上了,借口总是我忙,其实疏于写字,懒于动脑,这本书在我的包里,在我的床头就这么一直悠懒的躺着,每次出门,我想把包里的书换一换,就猛然看到了黎简横亘在眼前,又放了回去,心里想有朝一日我总会去写写勒庞的。今天算是借花献佛吧,虽然这篇还不是我写,但是黎叔,我向你保证,《乌合之众》我在看第二遍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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